为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项目环保治理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项目环保治理项目。
- 建设单位: (此处应填写具体的建设单位名称)。
- 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文号: (此处应填写相关核准/备案文件的具体机关和文号)。
- 建设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具体乡镇、村)。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的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例如: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站、飞灰稳定化处理车间、环境监测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旨在进一步提升电厂的环境保护水平,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或优于国家最新环保标准。
二、 拟使用林地情况
- 使用林地面积: 总面积约XX公顷(以最终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 林地权属: 涉及电白区XX镇XX村集体林地(或国有林地)。
- 使用林地类型: 主要为(例如: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
- 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 临时使用(请根据项目性质明确)。
- 采伐林木情况: 项目范围内需采伐林木蓄积约XX立方米,主要树种为(例如:桉树、松树等)。
三、 使用林地的必要性及选址合理性
本环保治理项目是保障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安全、稳定、清洁运行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区域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选址经过多方比选和论证,已充分考虑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原则,在满足环保工艺布局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林地的占用和对森林生态环境的影响。该选址方案已纳入项目总体规划,并与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进行了衔接。
四、 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建设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优先、避免减少、恢复补偿”的原则,落实以下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 严格边界管理: 施工前明确用地红线,设置警示标志,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超范围占用林地和破坏周边植被。
- 植被与表土保护: 对可移植的苗木进行移植保护,对可再利用的表土层进行剥离、集中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
- 水土保持: 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截排水沟、沉沙池等设施,防治水土流失。
- 生态恢复补偿: 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制定并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方案,通过原地或异地恢复不少于占用面积且质量相当的林地,或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 野生动物保护: 施工期间采取降低噪音、规避动物活动高峰期等措施,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五、 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方式
- 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XX个工作日(通常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公示方式: 电白区人民政府网站、项目所在地镇、村公告栏。
- 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使用林地如有异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馈。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 联系单位: (例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或 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或所提异议经核实处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将按程序向林业主管部门正式申报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建设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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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4 05:07:43